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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7-11-1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盛达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

得并审阅了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和材料,现就《关于三河华

冠以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为对价回购老盘道背后探矿权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三十八

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光大矿业拥有的老盘道背后探矿权因国家政策原因

被划入自然保护区,无法继续开发利用并产生效益,形成的业绩亏欠

将对光大矿业实现业绩承诺造成很大压力,对公司及股东也将造成一

定的损失。为避免该矿权被强制退出后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由原重组交易对方三河华冠以所持上市

公司部分股份为对价回购该矿权,并由上市公司注销该对价股份,这

实质上等于三河华冠提前履行了对于光大矿业老盘道矿区在 2017 年

度至 2019 年度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

    公司本次及时、妥善处置老盘道背后探矿权,有利于维护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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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将有效降低光大矿业未来三年的业

绩承诺压力,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开展光大矿业大地矿区的生产经营

工作,以更好的效益助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

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三河华冠以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为对价回购老

盘道背后探矿权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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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赵荣春、严复海、赵元丽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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