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1-15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召
开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 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粤股审[1994]110 号文批准以定向 革委员会粤股审[1994]110 号文批准以定向
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揭西县工商行政管 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揭西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二〇一二年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二〇一二年
五月三十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 五月三十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
记注册,营业执照号为 500000000000897。 记 注 册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000231124393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2,625,2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9,969,346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22,625,223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89,969,34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22,625,22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89,969,346
股。 股。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