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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矿业:关于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19-04-2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127 号)的有关规定,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
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016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经股东大会
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
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北京
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 1102
号”《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
进行评估,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矿业)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 80,961.41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光大矿业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80,961.40 万元。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发行 61,241,600 股股份购买三河华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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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光大矿业 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
准日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经交易各方
协商,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22 元/股。
      2016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30 次会议审核,本次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2016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三河华
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339 号),核准了本次重组。
      2016 年 6 月 28 日,光大矿业完成了 100%股权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光大矿业成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盛达集团、三河华冠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业绩承诺主要条款如下:
      根据中煤思维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光大矿
业在 2017 年之前处于建设期无盈利,在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预计
实现的净利润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光大矿业                     7,444.55             12,317.60         12,269.71
其中:大地矿区               5,758.18              5,715.76          5,715.76
      老盘道矿区             1,686.37              6,601.84          6,553.95
           合计              7,444.55             12,317.60         12,269.71

      2017 年 1 月,光大矿业收到《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
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赤环发
【2016】303 号)和《克什克腾旗环保局关于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
规建设活动进行整顿管理的通知》(克环发【2016】172 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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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旗环保局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光大矿业内蒙克什克腾旗老盘
道背后锡多金属矿详查项目经 GPS 坐标定位表明,该项目位于黄岗梁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2017 年 8 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
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并作出规定:“位于实
验区内合法的矿业权,限期退出自然保护区;对于矿业权退出的补偿,
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按照资源税分成比例,由自治区、盟市和
旗县(市、区)分担补偿费用;盟市、旗县(市、区)是补偿主体,
承担补偿资金落实责任。”光大矿业老盘道背后探矿权为自然保护区
实验区内的探矿权项目,应限期退出自然保护区。
      根据老盘道背后矿区开发利用方案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显示,该矿山建设规模为 30 万吨/
年。老盘道背后探矿权本次因国家政策调整被强制退出后,将无法开
发并产生效益,形成的业绩亏欠将对光大矿业实现业绩承诺造成很大
压力,并对中小股东造成一定的损失。为避免老盘道背后探矿权被强
制退出后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拟以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该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作价由原股东三河华
冠回购。按照重组时老盘道背后探矿权的评估值 43,171.07 万元(包
含负债)以及发行价格 13.22 元/股计算,三河华冠本次支付对价的
股份数为 32,655,877 股,公司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将该部分股份申请
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回购完成后,交易各方确认光大矿业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预计
实现的净利润变更为:
                                                              金额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光大矿业                     5,758.18              5,715.76          5,7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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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扣除配套募集资金增资光
大矿业产生的效益后实现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光大矿业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三河华冠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年股份应补偿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
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期内三河华冠发生补偿义务的,应以股份进行补偿。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
补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
的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
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
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上市公司。
       三河华冠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
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
回。
       三河华冠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回购并
注销,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的每年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
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
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议案,上
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回购方案;如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未通过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议案,则上市公司应在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三河华冠,上市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公告股权登记日并由三河华冠将等
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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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冠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
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三河华冠持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比
例享有获赠股份。
      三河华冠以股份补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补偿上限为其从本次
交易中出售光大矿业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光大矿业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本次
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影响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承诺净利润                                                  5,715.76          11,473.94
实现净利润                                                  6,729.16          12,830.28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                                          -15.56             -15.48
配套募集资金影响金额                                          510.22             809.95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金影响后的净利润            6,218.94          12,020.25
业绩承诺完成率                                               108.80%            104.76%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批准。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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