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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9-029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

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矿业”)为加快推进一水硫酸锰项目工程

建设,拟与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建设”)签

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华夏建设承建该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预

算总价为人民币 7,900 万元(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

构的决算价格为准)。

    (二)关联关系

    因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系兄

弟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庆、赵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

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本次交

易)累计为 15,860 万元,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 2 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志强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45898804Q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钢结构工程,

建材(不含油漆)、水暖器材、卫生洁具、水泥构件、预制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赵志强持股 65%,为实际控制人;赵宏波持股 35%。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华夏建设前身为天水金都建筑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20 日,现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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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拥有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429 多台(件)。近三

年华夏建设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

工。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一季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818.18               22,789.39

净利润                                  -2,115.79                   141.48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1,461.31               42,196.68

净资产                                   7,620.92                9,733.43

       关联关系: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

堂系兄弟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第 10.1.3

(三)项规定,华夏建设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华夏建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山矿业一水硫酸锰项目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

境内,华夏建设将负责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目建筑工程造价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纸进行

预算,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且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

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

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

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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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拟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根据交易内容

及交易双方协商情况,后续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最终以

实际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一)合同双方

    甲方(发包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乙方拟承建甲方一水硫酸锰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基

础结构工程等。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7,900 万元(为预算价,最终以有资质的

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五)违约责任

    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违约方除应向

对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误期损失。违约方

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违约方继续履行的

其它责任和义务。

    (六)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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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山矿业本次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目的是加

快推进金山矿业一水硫酸锰项目建设,力争尽早建成投产,进一步提

升金山矿业盈利能力。华夏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

管理和建设经验,金山矿业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

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预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为准进行

结算,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

控制。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自 2019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

公司与华夏建设未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华夏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

具有承接金山矿业一水硫酸锰项目工程建设的资质,由其承包建设该

项工程,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本次关联交易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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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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