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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星

期三)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

的开始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 22 层,渤海水业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5,744,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8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5,744,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8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744,102        1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       0          -     0           -
    审议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744,102     1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      0          -     0           -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3:关于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744,102     1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      0          -     0           -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4: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5,744,102     1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      0          -     0           -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