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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2018-05-30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融资事项概述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
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拟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平安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租赁”)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天津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融资金额人民币 1.9 亿元,租赁期限 42 个月。
    2、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龙
永嘉”)拟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
银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租赁期限 60 个月。
     3、公司与平安国际租赁、平安天津租赁和贵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融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 37 层
    3、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4、注册资本:12,211,208,151 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
务。
       (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 601 号(海丰物流园 7
幢-2-2-108)
       3、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4、注册资本:10,400,000,000 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9587679E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三)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 B 栋 6 楼
    3、法定代表人:杨琪
       4、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DM99YXU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
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标的为滨海水业所持有的部分资产和卢龙永嘉所持有的部分
资产,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一)第一笔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公司及滨海水业拟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平安国际租赁及平安天津租赁通
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等合同。
    2、滨海水业将部分资产以 1.9 亿元人民币转让给平安国际租赁及平安天津
租赁。
    3、公司将以上已经转让的部分资产售后回租,租赁期限为 42 个月,租赁利
率为 4.75%(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并与租赁期间相对应的贷款基准利率)。自
合同签署日起至合同有效期依约届满止,如基准利率发生调整的,则本合同项下
的租赁利率应按照前述方式进行同幅度调整。基准利率调整日起 90 天内(含)
到期的租金,不随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以后各期租金应进行相应调整。
    第 1 期租金日为起租日所在月度后第 5 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第 2 期租
金日为第 1 期租金日所在月度后第 5 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第 3 期至第 5 期
租金日为第 2 期租金日所在月度后每 6 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第 6 期租金日
为第 5 期租金日所在月度后第 8 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
    4、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留购价款为人民币 100 元整。
    (二)第二笔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卢龙永嘉拟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贵银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
租赁交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合同。
    2、卢龙永嘉将部分资产以 8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贵银租赁。
    3、卢龙永嘉将以上已经转让的部分资产售后回租,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租
赁利率为 7%,半年支付一次本息。
    4、租赁期届满后,贵银租赁以 1000 元人民币的名义货价将租赁物转让给卢
龙永嘉。
    5、公司为本次卢龙永嘉的融资提供了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连续十二个月借款利息总额
    第一笔融资租赁自放款日后连续十二个月的借款利息为 701.54 万元,第二
笔融资租赁自放款日后连续十二个月的借款利息为 536.13 万元。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
筹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融资租赁的进行,不影响公司对融资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