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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诚环保”)提供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日常周转。资

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年内,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40%。

    本公司为嘉诚环保的控股股东,占股 55%。嘉诚环保的另一位股东为自然人

李华青女士,占股 45%。同时,李华青女士持有本公司 6.41%的股份。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李华青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本议案的审

议中将回避表决。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11 日

    3、注册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 162 号绿源大厦

    4、法定代表人:李华青
    5、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及评价、环境设备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环保材料的销售;

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清洁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水

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

染治理工程;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河道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桥梁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嘉诚环保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股 55%。

    8、嘉诚环保与本公司股权关系图: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嘉诚环保的资产总额为

3,013,087,708.17 元,负债总额为 2,130,573,239.7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20,617,850.60 元,2018 年 1-12 月,嘉诚环保的营业收入为 620,898,686.08 元,

利润总额为 53,634,243.8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5,650,230.66 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              李华青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        13292619730808****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 75 号****

境外居留权       无

    2、李华青女士持有公司 6.41%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

    3、李华青女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提供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

日常周转。具体借款协议将待实际发生时签订,每笔借款的期限自拆借之日起计

算,不超过一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40%。嘉诚环保将向上市

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嘉诚环保另一方股东李华青女士将其持有的 45%嘉诚环

保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质押给公司,作为上述财务资助的反担保措施。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嘉诚环保的日常周转,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

本。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次为嘉诚环保提供财务资助,嘉诚环保将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

嘉诚环保另一方股东李华青女士将其持有的 45%嘉诚环保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质

押给公司,作为上述财务资助的反担保措施。因此此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此

外,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

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对嘉诚环保的财务资助事项是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拟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对嘉诚环保提供 18920 万元财务资助。

    八、其他事项

    公司对嘉诚环保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

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