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星
期四)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325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5,670,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8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9,797,9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8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5,872,3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00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 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07,181,525 70.0303% 45,868,731 29.9697%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600 100.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环保”),公司
持有其 55%股份,持有嘉诚环保 45%股份的另一方股东为李华青女士,同时,
李华青女士为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提案中,由于李华青女士未按出
资比例对嘉诚环保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因此,李华青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石家
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本提案的关联股东,李华青女士持有的
22,619,999 股及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6,444,444 股在本
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提案 2: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9,801,524 73.8893% 45,868,731 26.1107%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600 100.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