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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和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嘉诚环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嘉诚环保与其全资子公司涞源县嘉诚污水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涞源嘉诚”)拟作为联合承租人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
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嘉诚环保、涞源嘉诚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广核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NCL19A069),融资

金额 6000 万元,租赁期限 96 个月,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
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或 BP 计算。公司与中广核租赁就上述《融资租赁合同》
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CL19A069-1),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同时,嘉诚环保的另一位股东李华青女士以其拥有的 45%嘉诚环保股权中
的等值部分,为上述担保额度的 45%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11 日

       3、注册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 162 号绿源大厦

       4、法定代表人:李华青

       5、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

务及评价、环境设备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环保材料的销售;

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清洁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水

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

染治理工程;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河道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桥梁的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嘉诚环保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股 55%。

       8、嘉诚环保与本公司股权关系图: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嘉诚环保的资产总额为

3,013,087,708.17 元,负债总额为 2,130,573,239.7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20,617,850.60 元,2018 年 1-12 月,嘉诚环保的营业收入为 620,898,686.08 元,

利润总额为 53,634,243.8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5,650,230.66 元。

       嘉诚环保未进行过信用评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涞源县嘉诚污水工程有限公司。

    2、租赁物:嘉诚环保及涞源嘉诚持有的部分资产。

    3、融资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96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5、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或

BP,目前为 5.88%。

    6、留购价款:1 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中广核租赁对嘉诚环保、涞源

嘉诚(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

失赔偿金(合同提前解除)、损失赔偿金(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律

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差旅费、政府规费、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

由主债务人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税款及费用、因主债务人违约而给中广核租赁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8、保证方式: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6,859.6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6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593.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6%。不涉
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