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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媒控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经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五)14: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5 月 18 日 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 218 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35,005,22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62%。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合 计 15 人 , 代 表 股 份
634,994,2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53,4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
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634,340,7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3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58,8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4 人,代表股份 1,147,8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91,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股东授权代表 0
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沈旭微、陈军雄、邹箭峰、洪晓明,高级管理人员于国
清、宋浩、郭勤勇及董事会秘书高坚强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林超、孙登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9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9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9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0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845%;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2%;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63%。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1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337%;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7,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8%;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845%;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2%;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63%。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
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771,977 股,占总股本的
48.13%,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1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33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63%。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91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33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63%。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董悦。同意股份数:635,35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
    9.02.候选人:鲍林强。同意股份数:634,90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9.03.候选人:张剑秋。同意股份数:634,90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9.04.候选人:张韶衡。同意股份数:634,90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9.05.候选人:刘小斌。同意股份数:634,904,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董悦。同意股份数:1,50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0.12%。
    9.02.候选人:鲍林强。同意股份数:1,05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28%。
    9.03.候选人:张剑秋。同意股份数:1,05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28%。
    9.04.候选人:张韶衡。同意股份数:1,057,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28%。
    9.05.候选人:刘小斌。同意股份数:1,057,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28%。
   表决结果:均当选。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叶雪芳。同意股份数:634,895,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10.02.候选人:蔡才河。同意股份数:634,89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10.03.候选人:郭全中。同意股份数:634,89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叶雪芳。同意股份数:1,048,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0.51%。
    10.02.候选人:蔡才河。同意股份数:1,04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0.51%。
    10.03.候选人:郭全中。同意股份数:1,04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0.51%。
   表决结果:均当选。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沈旭微。同意股份数:634,89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11.02.候选人:陈军雄。同意股份数:634,89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11.03.候选人:裴蓉。同意股份数:634,895,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沈旭微。同意股份数:1,04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0.51%。
    11.02.候选人:陈军雄。同意股份数:1,04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0.51%。
    11.03.候选人:裴蓉。同意股份数:1,048,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0.51%。
   表决结果:均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林超、孙登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