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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8-03-24  

						                           独立董事意见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研究了有关议案资料,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请公司高管人员,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


    因此,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韩传模、韩俊峰、韩美云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