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 2018 年 7 月 1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 事韩美云女士、董事张缔江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 成如下决议: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与专业 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基金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 2018-L28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