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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通知暨取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0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通知
             暨取消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消原定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取消股东大会原因
    根据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军先生、张缔江先生、杨宁先生、李国平先生、林峰
先生、陈东彪先生、王寿庆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倪建达先生、陈坚先生作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直接投票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2018-L40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L47《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 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imited(持股比例 29.12%)及第三大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61%)书面提交的《关于新增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通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监
事会换届提名符海鹰先生作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刘建图先生作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2019-L01 《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收到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永磐”)(持股比例 12.25%)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提请董事会将《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关于根据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原股东大会采用直接投票制实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与
公司股东上海永磐本次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
监事会换届的表决方式相冲突。由于股东在同一次股东大会投票时,只能采用一
种表决方式,不同的表决方式会影响股东大会议案的设置及数量,对表决方式的
表决结果可能影响其他议案投票的有效性,导致一次股东大会出现相互矛盾的投
票结果,无法正确体现股东意志。根据 2018-L48《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当股东以提出明确提案的方式就适用累积投票制事宜提请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应先就投票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则根
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经 2019 年 1 月 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取
消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消原定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
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
届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关于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
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于本日披露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资料。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临时董事会需提前三天通知各位董事,因事项紧急,全
体董事同意一致豁免按章程规定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董事的事宜。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2019 年 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7 日
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取消的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10 日
    三、其他
    本次取消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原定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将根据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另行发出新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司
董事会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