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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0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
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9-L6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
其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00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北京燕赵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北京燕赵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燕赵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北京燕赵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 0 股,未作减持。
       北京燕赵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北京燕赵累计减持 1,911,928 股,减持比例为 0.2550%。

       北京燕赵的股份来源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 2019-L68《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 总 股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例比                 本 比 例
                                             (%)                  (%)

 北京燕赵房地 无限售流通 41,563,321 5.54               41,563,321 5.54
 产开发有限公 股
 司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
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