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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4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8 年 4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下属房地产投资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需
要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管理层,
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
件。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
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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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中迪禾
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拟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费
率按照年 1%执行,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在此期间内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鉴于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
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
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
表决。
       该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整个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进行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安排合理,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各项工作要求。
       据此,公司拟聘请其为本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中迪
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2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借款,平均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9%,可以在额度内还旧借新滚
动使用,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鉴于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
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
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
表决。
    该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聘请吴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相同。吴迪女士的简历附后。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迪女士简历如下:
    吴迪女士,女,197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渤海银行济南分行贸易

                                     3
金融部总经理。
    吴迪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
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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