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4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中迪
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借款,平均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9%,可以在额度内还旧借新滚
动使用,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鉴于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
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表决。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
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李勤先生基本情况
1、姓名:李勤。
2、身份证号:513021197710******。
3、关联关系: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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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勤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10 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218 号 12 幢。
4、法定代表人:李勤。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33,003 万元。
6、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工程建设项
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形象策划;养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旅游项目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
家庭用品、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水泥;水果种
植、花卉种植及销售;家禽饲养、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李勤先生持有中迪禾邦 51%的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8、关联关系: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同时,公司董
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经营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末,中迪禾邦资产总额为 2,811,213.8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047,473.20 万元,净资产为 763,740.64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1,177.66 万元,净利润 48,215.83 万元。
截止 2018 年 2 月末,中迪禾邦资产总额为 2,862,529.9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101,840.26 万元,净资产为 760,689.64 万元,2018 年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569.04 万元,净利润-3,051.00 万元。
10、中迪禾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中迪禾邦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借款,平均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9%,并可以在额度内换旧借新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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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额度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各方平等协商,并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取得资金的成本,
确定本次借款平均利率不超过 9%,每笔借款在此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利率,利
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
况。
五、本次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中迪禾邦签
署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合同,公司将根据借款合同签署及合同后续履行情况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中迪禾邦的财务资助,旨在推动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房地产投资项
目的开发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及其关联方已累
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8.11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已收到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事项的文件,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有助于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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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开展和长远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对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有助于
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
关联交易系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九、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3、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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