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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3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9 年 3 月 2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六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保理业务展期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1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与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江金融”)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协议》,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
人民币 6,000 万元,保理期限 6 个月。该项保理融资款用于支持重庆中美恒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在重庆市进行的“两江中迪广场”项目
的开发建设。
     同时,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分别与长江金融签订《保证合同》,
为西藏智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期限
均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中美恒置业与长江金融签订《抵
押合同》,将其下属地块抵押给长江金融。
     前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根据西藏智轩经营需要,拟与长江金融签订《保理融资展期协议书》,
约定将前述保理融资展期 3 个月,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承诺继续为西
藏智轩保理业务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展期后最后到期之日起两

                                     1
年,保证金额、保证范围均按照已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中美恒置业
继续将下属地块抵押给长江金融。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保
理业务展期的公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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