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
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交易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事项的独立董
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各项坏账,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三、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
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依法有据,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四、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审议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292,817,402.1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年度内公司不进行分红。同时,2023 年度,公司将继续推动房地产业务的开
展,并加大力度寻找新业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因此,2023 年公司仍
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故,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五、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阅读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核查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
司资产管理、资金支付、合同管理、印鉴管理等经营管理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控体系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六、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
计期间对待工作勤勉尽职、兢兢业业,以会计准则、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为基础,良好的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故,2023 年度,公司拟继续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该
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七、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 2022 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1、2022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2022 年度内,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5,436.7 万
元。
       3、2022 年度内,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7,170 万元。
       综上所述,2022 年度内,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 92,606.7 万元。
       2022 年度内,公司下属各房地产投资项目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为购房
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除前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
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对于以上情况,我们一致表示认可。


    八、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下属房地产项目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银行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有助于
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开展,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