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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首发展: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2-1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 临 2018-9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分别刊登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95]), 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
14:5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应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
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
15:00 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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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
项的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
大厦 13 层 7 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案》
     (1)交易标的
     (2)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5)先决条件
     (6)期间损益安排
     (7)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8)员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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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与浙江绍兴五洲印染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浙江四
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阅报告
及备考审阅财务报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
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增补宫鹤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 1-11 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
请见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2、13 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
请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10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议案 11-13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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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出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
2.00
         案                                                        √

2.01     交易标的                                                  √

2.02     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

2.03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4     支付方式                                                  √

2.05     先决条件                                                  √

2.06     期间损益安排                                              √

2.07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

2.08     员工安置方案                                              √
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
4.00                                                               √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与浙江绍兴五洲印染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
5.00                                                               √
         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6.00                                                               √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7.00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        √
         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
8.00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9.00                                                               √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
10.00                                                              √
         阅报告及备考审阅财务报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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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11.00                                                              √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增补宫鹤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
13.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
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9:00—17:00 之间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具体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3 层 07 单元,信
函上请注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邮政编码:100020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1030656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
                          联 系 人:姜琴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3 层 07 单元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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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
件 1)。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11,投票简称:“天首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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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出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
2.00                                                                   √
         案
2.01     交易标的                                                      √
2.02     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
2.03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4     支付方式                                                      √
2.05     先决条件                                                      √
2.06     期间损益安排                                                  √
2.07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
2.08     员工安置方案                                                  √
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
4.00                                                                   √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与浙江绍兴五洲印染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
5.00                                                                   √
         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6.00                                                                   √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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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7.00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          √
         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
8.00                                                                 √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9.00                                                                 √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
10.00                                                                √
         阅报告及备考审阅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11.00                                                                √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增补宫鹤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
13.00                                                                √
         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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