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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首: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19-05-2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临 2019-34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19年5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与兖州中材建设
有限公司签订《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露天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
该合同就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的矿岩
采、剥运输,年开采矿石量约825万吨(并满足发包方扩产要求)的全过程实行
总承包。合同预估总价款为人民币912,620,800元(具体以合同约定条款,实际
结算为准)。

     一、合同情况概述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
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钼业”)与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兖州中材”)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签订《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
矿露天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以天池钼业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 25000
吨钼矿石项目为标的,承包人兖州中材以标的钼矿的矿岩穿孔、爆破、挖装、矿
石运输至发包方破碎机口,土方及岩石运输至排土场排弃,边坡维护等的全过程
实行总承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上述合同的签
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0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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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2166080362Y
    法定代表人:柯升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北路 136 号
    经营范围:矿山、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工程施工,
基础工程施工,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爆破设计
施工,爆破安全评估,爆破安全监理;建筑、构筑物拆除;矿山勘测;建材销售;
非标设备加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配件加工;工程机械修理;工程机械配
件销售;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石灰石、矿石开
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矿山建设及采矿服务的大
型机械化施工企业,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爆破作业壹级资质。可承担
各类矿山工程(露天矿、井巷、洗选、尾矿工程等)、地面建筑安装工程(工业、
民用与公用建筑安装等)、矿区配套工程(矿区内铁路、桥涵、隧道、输变电、
通讯、环保、绿化、水源、煤气等)、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
软基处理工程、山岭隧道工程,以及各类中型建材工业建设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
等。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兖州中材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本公告合同外,兖州中材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
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露天采矿工程
     2、工程地点:吉林省舒兰市小城镇季德屯南西 3km 处
     3、工程承包范围:
     开采工程量: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矿岩采、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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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年开采矿石量约825万吨(并满足发包方扩产要求),岩石量按照采矿设
计。
     承包范围: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采矿工程总承包,即矿岩穿孔、爆破、
挖装、矿石运输至发包方破碎机口,土方及岩石运输至排土场排弃,边坡维护等
的全过程实行总承包。
     (三)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矿山基建工期:2019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0 年 09 月 30 日;
     矿岩采剥保产工期:生产线正常投产后三年。
     2、合同到期后,根据人工成本及物资成本的市场情况变化,承包方具有续
约选择权,若承包方选择续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两年。若涉及修改合同价款及
工程结算方式等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具有续约优先权。
     (四)合同价款
     合同预估总价款为人民币:玖亿壹仟贰佰陆拾贰万零捌佰圆整(小写金额:
912,620,800 元)(具体以本合同约定条款,实际结算为准)。
     (五)计量与结算
     1、开工前,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现场对原地形进行测量,并对测量结果签
字确认。剥离的岩石和土方数量计量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现场测量验收为准,存
在争议时,可用地中衡校正;承包方生产的矿石数量以地中衡称重数据为准,扣
除矿石中水分,水分含量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实验室出具数据为准。计量工作由双
方指定专人共同确认。
     2、发包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以电汇的形式进行结算并完成支付结算款,以保
证承包方正常生产运营。
     (六)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原因连续 3 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发包方对承包方工程
量进行结算,结算后,发包方 10 日内給付承包方全部工程款,终止或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在十日内必须全部撤出现场。
     2、承包方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发包方,双方暂停
结算,待发包方在三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承包方工作后再行结算。三个
月后,10 日内发包方结算承包方工程款,并给付工程款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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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包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三个月
后,无论发包方是否找到接替方,承包方均可自行撤出,发包方在承包方撤出前
给予承包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费用;未经验收的部分
在承包方撤出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4、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承包方作业内容,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行为,发包方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包人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全过程总承包方式,
为发包人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达到有
色金属露天采矿规范要求,该合同的顺利履行,将保障公司实现主营业务转型发
展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增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露天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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