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天首: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20-0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上 9:15
至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201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李晓斌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1,728,9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股份的 15.3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1,728,9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7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1,728,9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1,728,9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71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聘请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78,5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499%;反对
1,030,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23%;弃权 2,719,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8,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0245%;反对
1,03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68%;弃权 2,719,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88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
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