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议案的 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 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议案: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在焦作市政府着眼于推动焦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且基于杭州 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看好高端制造产业市场的发展 前景而设立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本基金投资方向与焦作万方产业链有密切关系, 且合作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交易符合焦作万方发展战略,不会损害焦作万方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立斌、王存生、江榕 (后附签字页) 2017 年 7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议案的 事前审核意见签字页 刘立斌 王存生 江 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