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2017-07-2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的独立意见
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没有前期关联
方资金占用延续至本期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没有前
期对外担保延续至本期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规范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立斌、王存生、江榕
(后附签字页)
2017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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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立斌 王存生 江 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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