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8-04-0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股东樟树市和泰
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提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和泰安成提名刘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对和泰安成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继东先生
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继东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立斌、王存生、孔祥舵
(后附签字页)
2018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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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刘立斌 王存生 孔祥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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