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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有关独立意见2017-06-17  

						                                                                 独立董事意见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
                          的有关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补选的独立意见
    1、根据提供的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
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候选)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股权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审慎考虑的前提下,决定收购相关资产,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定价基础,价格公
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资产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郭磊明、郑春美、熊新华
                                            2017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