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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传
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
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将回购的股
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
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公司未能在回购股
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除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已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海斌、何振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2 名
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630 股限制性股票。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
根据《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共 845,5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共计需回购注销 1,042,13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959907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为 782,307,677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
少为 78,230.7677 万元,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已
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和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事宜发表了意见。
    公司董事班均先生、曹进先生、陈辉先生、段亚娟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
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海斌、何振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上述 2 名已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239,000 份股票期权。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
据《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共 1,317,894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共计需注销 1,556,894 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已离职激
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和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事宜发表了意见。
    公司董事班均先生、曹进先生、陈辉先生、段亚娟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同意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胡天龙先生、杜杰先生对该议案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陈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同意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胡天龙先生、杜杰先生对该议案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陈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汉君庭酒店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君庭酒店”)
拟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安道支行申请 5,000 万元贷款,公司拟为京汉君庭
酒店本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汉君庭酒店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5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