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9 年 11 月 21 日,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与成 都市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常鑫”)签署了《股权暨债 务转让协议》,京汉置业将其持有的简阳市京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或“简阳京新”)51%的股权转让给成都常鑫,转让金额为 19,710.6411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京汉置业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成都市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 15 号 3 幢 116 号 3、法定代表人:唐云龙 4、注册资本:1,05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NKJW1F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20 日 8、主要股东:新城控股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优郡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836,559,882.84 负债总额 6,916,974,835.62 净资产 -80,414,952.78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63,341,687.82 注:以上数据由成都常鑫提供,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 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简阳市京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印鳌路 115 号 1 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敏 5、注册资本:33,824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6C82TTXE 7、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服务,车 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京汉置业持股 51%、成都常鑫持股 49% 10、失信被执行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50,437,937.39 1,500,453,332.24 负债总额 416,994,755.85 1,186,362,659.62 应收款项总额 138,113,618.98 330,069,804.65 净资产 333,443,181.54 314,090,672.62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449,091.28 -25,817,578.00 净利润 -4,836,818.46 -19,352,50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72,735.48 398,629,458.76 注:以上 2018 年数据已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说明 1、标的资产类别为股权资产。 2、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等情况,也不存在查封和冻结情况。 3、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 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成都市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简阳市京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曾向标的公司支付股东无息借款 1,071 万元,标的公司曾向 乙方提供无息借款 17,646 万元,乙方及标的公司一致同意对前述债权债务 予以冲抵,即截止到股权定价基准日(2019 年 7 月 31 日),乙方应向标的 公司清偿借款合计 16,575 万元,协议各方确认,标的公司与乙方间除以上 债权债务外,无其他债权债务。 (一)标的股权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甲方受让标的股权的总交易价款(含税)为 19,710.6411 万元(其中应付乙方实缴注册资本金额 17,250.24 万元、应付 乙方实缴资本公积金 2.04 万元,支付股权溢价款 2,458.3611 万元)。除本 条约定的总交易价款外,甲方受让标的股权不再向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企业法人、自然人等)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诺股权 转让后自愿放弃持股期间享有的项目收益权,不再向标的公司主张任何项目 分红款、利润分配款项。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按照中国税法由甲、乙方各自承担。 (二)交易程序 1、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标的公司完成相关 股权变更手续。 2、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总交易价款共计 19,710.6411 万元,其支付 安排如下: (1)乙方完成本协议(二)-1 款约定的义务当日,乙方将其应向标的 公司清偿的借款(合计 16,575 万元)转让给甲方。标的公司同意上述债务 转让并配合完成账务处理,标的公司与乙方的债权债务结清,此后不得就上 述借款再向乙方主张任何权益。乙方就债务转让应支付甲方转让款 16,575 万元,该笔款项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交易价款予以等额抵扣,甲方无需再向 乙方另行支付该部分交易价款。 (2)标的股权交割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 交易价款 3,135.6411 万元。 (3)债务转移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3,135.6411 万元后 2 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总额为 19,710.6411 万元的股转款收据。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交易价款的,每逾期 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逾期累计超过 15 日的,乙方可主张解 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 2、乙方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办理完毕资料 交接及标的股权转让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10 万元。逾期累计超过 15 日的,甲方可主张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标的股权的转让与第三 方进行任何谈判、磋商或者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或达成任何意向。否则,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1,000 万元的违约金。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协议的主要条款,具体协议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文本为准。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等事宜,亦不涉及公司高层人员变 动,交易事项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 易完成后亦不存在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有助于公司聚焦新材料及绿色纤 维转型业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简阳京新将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对方成都常鑫资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七、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暨债务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