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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投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0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7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15:00-12 月 18 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08 号海航实业大厦 18 层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财务总监       蒙永涛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08,258,5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55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8,242,55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55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38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0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372,3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

涵盈、张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246,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57%;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6%;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246,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57%;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6%;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3、《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议案 3.1:关于补选艾兆元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 308,244,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4、《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议案 4.1:关于补选张晓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308,244,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4.2:关于补选姜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308,244,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涵盈、张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