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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01-11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债券代码;118327                           债券简称:15 新华联

债券代码:112240                           债券简称:15 华联债

债券代码:112381                           债券简称:16 华联债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北楼 209 室)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二零一八年一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15 华联债”、
“16 华联债”,非公开发行的“15 新华联”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
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5 华联债”、“16 华联债”、“15 新华联”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规定及《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告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中就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予以披露。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266.91 亿元,较公司 2016 年末
借款余额增加 17.71 亿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华联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2%。
    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6 年末净资
产外均未经审计。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本
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西南证券作为新华联“15 华联债”、“16 华联债”、 “15 新华联”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