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
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关联方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发展所需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战略转型规划。资金使用费率以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
任担保,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
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原则,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担保费率定价公允、
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杨金国、何东翰、赵仲杰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