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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1-10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0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华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华兴支行”)
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建行华兴支行向湖南
华建发放贷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贷款期
限为 1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建行华兴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湖南华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及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同意为湖南华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20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湖
南华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22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湖南华建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 15.02 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9.20 亿元。上述担保
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 2506 室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杨爱兵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华建 1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 654,760.05 万元,负
债总额 325,544.3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7,964.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14,545.81 万元),净资产 329,215.69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59,862.35 万元,
利润总额 46,445.20 万元,净利润 44,042.4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 748,807.76 万元,
负债总额 390,954.4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6,13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7,822.48 万元),净资产 357,853.27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9,480.08
元,利润总额 28,041.94 万元,净利润 26,603.02 万元。
    湖南华建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建行华兴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
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湖南华建应向建行华兴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建行
华兴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至湖南华建在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湖南华建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
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的贷款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2.53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6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