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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5-07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4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国
际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置地”)与友利银行香港支行签署贷款协议,友
利银行香港支行向国际置地发放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 7,349.87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4.95 亿元),贷款期限为 2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银行(中
国)”)签署《保函合同》,由友利银行(中国)为本次融资出具人民币5.5亿元
融资性保函,保证期间为自保函开立之日起2年。同时,公司与友利银行(中国)
签署《反担保质押合同》,以人民币5.5亿元单位定期存款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
保,保证期间为2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及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同意为国际置地提供担新增保额度 20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国
际置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65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国际置地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 11.60 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3.56 亿元。上述担保
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 262 号中粮大厦 15 楼 1501 室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7 日
    注册资本:1.25 亿港元
    业务性质:投资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96,855.90 万元,负债总额 311,497.1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1,396.9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84,467.34 万元),净资产-14,641.26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12,154.65 万元,净利润-12,780.5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93,206.11 万元,负债总额 306,362.6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1,396.9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81,212.62 万元),净资产-13,156.50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
入 0 元,利润总额 1,367.65 万元,净利润 1,367.65 万元。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友利银行(中国)签署《保函合同》,由友利银行(中
国)为本次融资出具人民币 5.5 亿元融资性保函,保证期间为 2 年。同时,公司
与友利银行(中国)签署《反担保质押合同》,以人民币 5.5 亿元单位定期存款
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保函合同》项下产生的一切款项以及友利银行(中国)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其它合理费用,保证期间为 2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国际置地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
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
资金的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8.90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0.0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