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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9-12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6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与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融保理”)签署《保理业务合
作协议》,向供应商开具债权债务凭证(即“云单”),通过云单业务平台向海尔
金融保理申请融资,申请融资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期限1年。

    公司及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崇基”)、天津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联”)、惠州市新
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华联”)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海尔
金融保理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同时,根据惠州新华联与海尔金融保理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函》,惠州新华联为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沙铜官窑”)、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投资管
理”)、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童梦乐园”)与海尔金融保
理的云单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049、058号公告)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及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湖南华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25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
湖南华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63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湖南华建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5.23 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4.40 亿元。上述担
保涉及的金额均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 2506 室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杨爱兵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华建 100%的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 813,644.24 万元,
负债总额 436,328.2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8,86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80,468.23 万元),净资产 377,316.00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70,841.37 万元,
利润总额 48,138.33 万元,净利润 46,411.5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 820,199.13 万元,

负债总额 428,241.7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72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3,521.70 万元),净资产 391,957.43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 72,350.40
万元,利润总额 15,678.83 万元,净利润 14,641.81 万元。
    湖南华建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新崇基、天津新华联、惠州新华联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海尔金融保理签
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付的应收账款回收款、回购价款、费用、违约金等
应付款项,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根据惠州新华联与海尔金融保理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函》,惠州新华联为长沙铜官窑、芜湖投资管理、西宁童梦乐园与海

尔金融保理的云单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
付的应收账款回收款、回购价款、费用、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实现债权的费用以
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开展云单业务,有助于拓展线上支付手段,节省人工及时间成本,
且云单通过多种技术风控手段,可为企业资金提供多重保障。湖南华建为公司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3.7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0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