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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1-14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0-00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
窑”)拟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望城支行”)签
署《人民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向长沙铜官窑发
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10 亿元,贷款期限为 10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长沙银行望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内。同时,长沙铜官窑与长沙银行望城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长沙铜官窑以其所持有的部分房产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及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长沙铜官窑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50 亿元。本次担保前,
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1.90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长沙
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6.00 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2.40 亿
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
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铜官窑路 1 号铜官窑古镇游客服务中心 2 楼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张春华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
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
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
(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
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
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
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
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
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长沙铜官窑 100%
的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95,977.23 万元,
负债总额 795,717.6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2,47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92,148.45 万元),净资产 100,259.62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90,237.02 万元,
利润总额 5,128.74 万元,净利润 5,128.7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919,795.53 万元,

负债总额 818,310.3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87,969.4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97,968.19 万元),净资产 101,485.13 万元;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0,752.87
万元,利润总额 1,225.52 万元,净利润 1,225.52 万元。
    长沙铜官窑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长沙银行望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利息损
失、罚息、复息、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
期间的双倍利息以及相关合理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同时,长沙铜官窑与长沙银行望城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
合同》,长沙铜官窑以其所持有的部分房产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长沙铜官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
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长沙铜官窑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
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的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0.17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7.3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