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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实业: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03-22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9-0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资管”)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同日发布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66)。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长城资管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进
展情况的告知函》,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
编号:2018-69)。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长城资管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告知函》,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公
告》(公告编号:2019-03)。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长城资管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长城资管自 2018 年 12 月 11 日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首次减持,现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
减持进展情况。现将长城资管减持恒立实业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8/12/11       7.14     2,220,000    0.5221
中国长城      集中竞价       2018/12/25       7.27      530,000     0.1246
资产管理
              集中竞价       2018/12/26       7.81     1,500,000    0.3528
股份有限
公司          集中竞价       2019/3/19        7.58      600,000     0.1411
              集中竞价       2019/3/20        7.51      50,000      0.0118
                       合   计                         4900,000     1.1523

    注:减持股份来源:2013 年恒立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持有的限售股份。

    减持次数:5

    减持价格区间:7.14-7.81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例(%)
                                               (%)
中国长城     合计持有股份        31,033,347     7.30   26,133,347      6.15
资产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1,033,347     7.30   26,133,347      6.15
股份有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长城资
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