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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实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落实和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经营决策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预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形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形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形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对公司各项工作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

重大决策程序、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

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

年度报告,列席了 2018 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报告

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了中小股东、公司、员工利益。

二、监事会对本公司 2018 年度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章

制度规范运作,经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的决策程序、审议事项、公司管理制度等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相
关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也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股东

大会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会计独立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

司的财务会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报告期前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资产情况,无出售资产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的实施情况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对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