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选举李秀林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郭淑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选举李秀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 举郭淑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 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 3、同意选举李秀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 举郭淑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 吕桂霞: 孙茂成: 毕焱: 2017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