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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敖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2018-03-13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8-01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吉林敖
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敖东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4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8 年 3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
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24.13 亿元敖东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413 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99.9992%。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
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吉林敖东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0752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623”,配售简称为“敖
东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1,162,769,96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 24,129,802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99.9992%。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
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
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13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
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 7.239 亿元。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0623”,
申购简称为“敖东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T-1 日),该
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T 日)9:15-11:30,
13:00-15:00。原股东在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
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
       8、本次发行的敖东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敖东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证券代码为“127006”,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0623”,配售简称为“敖东配
债”。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
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0752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
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
购量获配敖东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
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吉林敖东”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8 年 3 月 13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
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代码为
“070623”,申购简称为“敖东发债”。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
同。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
每 1 手(10 张,1,000 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 手敖东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18 年 3
月 15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
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13 亿元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 7.239 亿元。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联系人:王振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