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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8-06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

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为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子公司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大能化)、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6.6 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1、拟为远大物产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4 亿元。
    1.2、拟为远大能化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
    1.3、拟为浙江新景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1、关于为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1.44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为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为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36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3、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于 1994 年 7 月,注册地为宁波大榭开
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金波,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
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
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
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
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
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
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 亿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远大物产 2017 年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10,152,255 万元,利润总额-28,621
万元,净利润-41,688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81,864 万元,负债


                                    2
总额 636,7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7,17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78,560
万元),净资产 245,135 万元,或有事项 100,983 万元(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远大物产 2018 年 1 至 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4,808,731 万元,利润总额
10,441 万元,净利润 6,509 万元;2018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53,519 万元、
负债总额 506,42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04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46,
010 万元)、净资产 247,096 万元;或有事项 15,699 万元(为其他子公司提供
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
围: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详见证书编号:甬 M 安经(2018)0020 号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限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含来
料加工、进料加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或技术除外;钢材和晴纶的进口业务;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
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的批发和零售;实业投
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限分支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17.5%股权,
蔡华杰持有其 1%股权,於超持有其 1%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上海生水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权。上海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辛显坤
持有 50%股权,许斌持有 30%股权,杨栋梁持有 20%股权。
    远大能化 2017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203,299 万元,利润总额 1,565 万元,
净利润 1,137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8,034 万元、负债总额 59,69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4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8,398 万元)、净资产 18,335
万元、或有事项总额 2,800 万元。远大能化 2018 年 1 至 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1,992,026 万元,利润总额 7,616 万元,净利润 5,712 万元;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4,194 万元、负债总额 84,34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975 万元、


                                      3
流动负债总额 84,264 万元)、净资产 19,847 万元、或有事项总额 1,120 万元。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
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预包装食
品批发(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矿产品、农副产品、塑料原
料及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
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系远大物产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新景 2017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352,686 万元,利润总额-2,189 万元,
净利润-1,646 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7,983 万元、负债
总额 70,31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50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9,911 万
元)、净资产 17,666 万元,或有事项 14,106 万元。浙江新景 2018 年 1 至 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226,504 万元,利润总额 2,402 万元,净利润 1,802 万
元;2018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0,433 万元、负债总额 50,965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1,70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0,965 万元)、净资产 19,468 万元,
无或有事项。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物产、远大能化和浙江
新景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子公司的高
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三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上述担
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持有控
股子公司远大能化 30%股权的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公司为远大能化提
供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人民币 670,580.85


                                     4
万元(其中: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443,600 万元、子公司之间相互
提供担保余额为 226,980.8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6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五、其他
    1、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担保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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