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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7-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下一步择

机开展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和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同时为增强吸收

客户权益保证金能力以迎接将推出的原油期货等新品种业务,进一步

做大做强倍特期货,提升倍特期货对高新发展的利润贡献,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

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决定由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共同以现金

向倍特期货同比例增资 12,000 万元,增加倍特期货注册资本和净资

本以满足开展上述业务资质条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倍特期货的现有股东即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和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以现金按 1 元/股的价格对倍特期货同比例

增资 1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5.20 万元,倍特投资出资 8,976

万元,高投资管出资 2,998.80 万元;

     2、公司在子公司倍特投资的相关决策中,作出同意上述倍特期

                                       1
货现金同比例增资的表决。

       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由于倍特期货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高投资管在内的投资人共同

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许君如女士、

李小波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倍特期货股

东会的批准,如未获前述批准,本次交易将不能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三)注册地:成都高新区科新路 8 号

       (四)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科新路 8 号

       (五)法定代表人:许君如

       (六)注册资本:108,000 万元

                                  2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97906N

    (八)主要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资产经营管理、房屋租赁和

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汽车设

备租赁服务;负责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及相关项目(含基础设施、标

准厂房、住宅、仓库、餐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物业管理;

负责区内仓储(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等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

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通

讯器材(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房地产

开发(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成立时间:2001 年 3 月 6 日

    (十二)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房产地

产开发、厂房租赁及物业资产管理等。

    (十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7,534.81                           293,245.86
   负债总额                        242,812.86                           174,251.94
    净资产                         114,721.95                           118,993.92
                2017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6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25.44                         13,816.61
    净利润                           -4,292.99                             2,057.37

    (十四)因高投资管是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的全资子公司,高投资管成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三)注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盈创动力大厦 A

座 4 楼 406 室

    (四)成立日期:1993 年 2 月 8 日

    (五)法定代表人:祝庆

    (六)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七)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高新发展                                    42                          0.21%
     倍特投资                                 14,960                         74.8%
     高投资管                                  4,998                         24.99%

    股权结构图: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4%                                   10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9.46%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21%                   24.99%


                       74.8%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4
    倍特期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八)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3,025,781.29                  1,554,206,053.14

           负债总额                    1,694,585,214.13                  1,269,836,571.18

           净资产                         298,440,567.16                    284,369,481.96

            指标            2017年1-9月(未经审计)                2016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540,940.56                 104,509,837.40

           利润总额                           20,825,362.08                  22,421,210.70

           净利润                             15,167,000.58                  16,098,070.45

    (九)本次交易系现金同比例增资,增资前后倍特期货的股东持
股比例不变。增资前后的股东出资及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倍特投资            高投资管      高新发展          总股本



             出资额(元)     14,960 万            4,998 万        42 万         20,000 万

  增资前

              占注册资本        74.80%              24.99%         0.21%             100%



    本次增资金额(元)         8,976 万         2,998.80 万      25.20 万        12,000 万



             出资额(元)     23,936 万         7,996.80 万      67.20 万        32,000 万

  增资后

              占注册资本        74.80%              24.99%         0.21%             1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5
    本次增资是本着“出资自愿、公平合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的原则,由倍特期货现有股东按原持股情况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同比

例增资。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本次交易获公司股东大会、倍特期货股东会批准后,公司将与

倍特投资、高投资管签署增资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倍特期货下一步将择机开展发起设立公募基金业务,以利用国内

财富管理浪潮迈进专业财富管理机构队伍;也将择机设立风险管理子

公司,积极对接沿江经济带上的上海自贸区(港)和四川自贸区的自

贸企业,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资产定价、订单管理、风险对冲等方面

的专业优势,扶持辅导实体企业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提升综合管理

水平。倍特期货目前注册资本和净资本均不足 3 亿元,将严重制约开

展上述业务。同时,为增强吸收客户权益保证金能力以迎接将推出的

原油期货等新品种业务,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倍特期货净资本水平。本

次增资后,倍特期货的注册资本和净资本将达到 3 亿元以上,将有助

于开展上述业务,为进一步推动倍特期货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其市场

竞争力,为倍特期货的长远发展和做大做强创造基础条件,进而为高

新发展贡献更大利润奠定坚实基础,也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财

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6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高投资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为零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倍特期货拓展业务领域,增

强其市场竞争力,提升其对公司的利润贡献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