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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2020-03-21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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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LP)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0)第 00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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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0)第 0030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由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转来的《关于成都高新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20]6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高新发展 2019 年年报审
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 1、2019 年,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将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

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账龄组合中,对账龄一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仅为 0.1%,而 2018 年

你公司对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1%。该计提规则的变化导致本年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金额占比较去年大幅下降。请结合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实际损失率、2020 年一季度

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说明该坏账计提政策变化的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变更的背景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基

于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公司实际情况和前瞻性信息,制定了新的应收款项减值政策,并经 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后的应收款项减值政策详见 2020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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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应收账款构成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50,533.61 万元,其中建筑施工业工程进

度结算款为 144,804.38 万元,占比为 96.19%;公司应收账款会计政策组合 1(系账龄组合)

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2,466.15 万元,其中建筑施工业工程进度结算款为

60,300.26 万元,占比为 96.53%。

    (3)公司建筑施工业客户构成

    2018 年以来,公司调整经营方针,立足成都高新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

城的建设,新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业主方主要为成都高新区国有企业,客户信用更加良好,

付款资金来源更有保障。

    (4)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历史实际损失率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平均实际损失率为 0.77%,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为 2.78%,坏账计提比例大于最近三年平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率。

    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政策时,公司综合分析了应收账款的损失情况,组合 1 中一年以内

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为 0.07%。与此同时,公司梳理了业务类型、评估了客户信用、分析了

历年信用风险,最后秉承谨慎性原则,将组合 1 中账龄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确

定为 0.1%。

    (5)2020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截止本函复函日,公司共计收回已达到收款时点和条件的应收账款 79,914.79 万元,其中

2020 年 1 月公司收回 73,495.75 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 月无新增回款,进入 3 月以

来,随着工程项目陆续复工,应收账款回款也逐步恢复正常,3 月新增收款 6,419.04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并

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的,坏账计提政策变化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我们已阅读上述回复中的相关内容,并执行了相关复核程序,基于我们为公司相关期间

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变化综合考虑了应

收账款坏账历史实际损失率、公司的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客户信用状况和前瞻性信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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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估计结果。公司应收

款项坏账计提政策变化具有合理性。


问题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存货余额 13.9 亿元,其中工程施工科目余额 13 亿

元。但 2019 年全年,你公司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9 万元。请结合以前年度存货实际损失率、

建造合同结算率及结算周期,说明本年度对存货跌价损失的判断是否充分、谨慎,并请年审

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如下:


    (1)公司存货构成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39,402.86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项目存货

账面余额为 137,607.58 万元,占比为 98.71%。

    (2)以前年度存货实际损失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发生存货实际损失。

    (3)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存货项目进行梳理,逐项检查工程施工明细项目未来预计收

入及成本费用情况,存量项目均属于盈利项目,未发现工程施工项目存在减值迹象,故未对

工程施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系公司厨柜制造业根据原材料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4.98 万元。

    (4)建造合同结算率及结算周期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工程项目累计实现收入 49.15 亿元,累计工程结算金

额 35.56 亿元,合同结算率 72.35%。

    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付款条件通常约定为:月度、季度、节点进度结算付款比例为 70%,

竣工验收后付款比例为 80%,项目竣工结算后付款至 97%,剩余 3%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支

付,过程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周期一般在项目竣工验收后 2 年左右。

    综上所述,公司本年度对存货跌价损失的判断是充分、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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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我们已阅读上述回复中的相关内容,并执行了复核程序,基于我们为公司相关期间财务

报表整体发表意见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综合公司存货的构成、以前年度存货实际

损失情况、建造合同结算率和结算周期及期末存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本年度对存货跌价损

失的判断是适当的。


问题 3、2019 年,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 亿元,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 亿元。请结合公司经营业务性质、平均收款周期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

金流连续两年为负的合理性,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压力及解决方案,并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意见。


    公司回复如下: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与公司经营现状相符

    ①公司经营业务性质

    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建筑施工、房地产出租、期货经纪和宾馆服务等,其中 2019 年度建筑

施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3.73%。近两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

系建筑施工业务所致。

    ②工程款项收支情况

    公司现有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月度、季度、节点等不同收款方式。建筑施工行业在项目修

建过程中,因上下游资金收支比例和时间差异,导致项目修建在前、收款在后,出现过程垫

资。特别是对于节点付款的工程项目,合同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收款,如至正负 0.00 以下结

构完成 50%、主体建设完成 50%、主体封顶、竣工验收等才收取工程款,过程垫资金额较大、

时间较长。

    ③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如前所述,2018 年以来,公司服务于成都市“东进”战略和成都高新区尤其是天府国际

空港新城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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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38 个,金额 360,180.98 万元,

2018 年建筑施工业实现营业收入 79,993.37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签约

未完工订单 71 个,金额 1,144,794.88 万元,2019 年建筑施工业实现营业收入 310,325.46 万

元。公司建筑施工业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对资金的需求增大。

    (2)公司流动性压力的解决方案

    由于公司 2019 年度新承接大量工程项目,短期内需要资金用于工程项目过程垫资,存在

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压力,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获取资金来解决该压力。

    ①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回收

    公司将保持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维持或进一步提高目前资金回笼速度,确保经营资金的

良性滚动。

    ②金融机构融资

    公司不断提升建筑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盈利能力逐渐增强,资产快速积累,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从 2018 年度的 2,059.12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度

的 10,282.6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 2018 年末的 81,272.64 万元增长至 2019 末的

101,243.48 万元。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更易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截止目前,在融

资成本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公司已取得未使用银行融资额度 87,428.00 万元。

    ③股权融资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披露《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拟通过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不超过人民币 70,083.00 万元资金。随着盈利能力的逐步增强,公司未来可选择的

股权融资方式也将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将通过上述渠道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会计师回复:


    我们已阅读上述回复中的相关内容,并执行了相关复核程序,基于我们为公司相关期间

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性质、业务增长

情况和工程款收支情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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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9 年度新承接大量工程项目,短期内需要资金用于工程项目过程垫资,存在一定程度

的流动性压力,公司已经(或计划)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金融机构融资和股权融资等多

种方式解决经营资金需求。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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