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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钒钛: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17-05-17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7-3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大德先
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不能达到本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刘杰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刘杰先生作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第
七届董事会一致。
     张大德先生辞职后未在本公司任职。
     刘杰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1
附件:
                        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1966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历
任鞍钢企业管理部部长、管理创新部部长;鞍钢集团公司管理创新部
(法律事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鞍钢集团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鞍钢国贸公司)监事
会主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纪委书记兼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监事
会主席等职。
    刘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
    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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