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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钒钛: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18-08-2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
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
[1997]345 号),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
号)。鞍钢财务公司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6,200
万元,由 5 家股东出资: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鞍山钢铁”)出资 30,660 万元,持股比例 84.70%;鞍钢集
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88%;
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4.14%;鞍
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 1,350 万元,持股比例 3.73%;鞍山银
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0.55%。
    1998 年 9 月 10 日,鞍钢财务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
内部转让股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鞍钢财务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
钢铁,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出资 32,210 万元,
持股比例 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
元,持股比例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
持股比例 4.14%。
    2008 年 5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
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 辽银监复[2008]143 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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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含 500 万美元)。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于 2008 年 6 月 27 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 128 号
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
钢铁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
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
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242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2.24%。
    2012 年 6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辽宁银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
章程修改的批复》(辽银监复[2012]134 号)批准,鞍钢财务
公司 74.04%的股权由鞍山钢铁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现
已更名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本
次股权转换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钢集团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
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242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2.24%。
    2014 年 4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
更、注册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请示》(钢集财〔2014〕4 号)
获得辽银监发〔2014〕25 号批复,注册资本金增加及股权变
更的工作已于 2014 年 5 月底结束。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0 亿
元,其中鞍钢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含 500 万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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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攀钢钒钛”)出资人民币 2 亿元,占注册资本
的 10%。
    2014 年 10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吸收合
并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四川分公司的请示》获得银
监复〔2014〕766 号批复。2014 年 12 月, 鞍钢财务公司四
川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
    2016 年 9 月,经辽宁省银监局核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
资本由 20 亿元增加至 4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 28 亿
元,持股比例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 亿元,持股比
例 20%;攀钢钒钛出资 4 亿元,持股比例 10%。
    鞍钢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万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300118885772F
    住所: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 8 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
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
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
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
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其它业务。
    二、鞍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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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鞍钢财务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鞍钢
财务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尽职指引》《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
事业绩评估制度》《高管人员监督考核制度》等,建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责、规范运作、
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三重一
大”决策管理办法》,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重大人事任
免和大额资金支付明确了决策标准和决策程序。
    鞍钢财务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议事规则
和决策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并完整保留相关会议的
议案、决议、纪要和记录等档案资料。鞍钢财务公司董事会
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
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不定期
地根据内外部发展状况予以调整和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组织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不定期地根据内外部因素予
以调整和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的
决策,稽核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
    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专
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
员会、风险投资委员会、战略绩效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决策委
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明确,遵循前中后台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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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离的审慎原则。
    2.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了营业
部、信贷部、投资咨询部、计划会计部、综合管理部、稽核
部、风险管控部、住房公积金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鞍
钢财务公司各部门岗位责任制》《业务流程控制办法》《授权
管理制度》,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领域和重大事项的有效的
管理体系,制定了岗位授权、机构授权规定或相关的实施规
范。鞍钢财务公司稽核部与风险管控部相对独立于经营管理
层,对鞍钢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直接向鞍
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鞍钢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3.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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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鞍钢财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制定了员工的岗位聘解、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
相关办法,明确了关键岗位和敏感岗位,并制定相关定期岗
位轮换制度,对掌握重要机密的员工离岗做出了限制性规定,
对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关键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定期
进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建立了员工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管
理体系。鞍钢财务公司注重员工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关键岗位员工具备较强的胜任能力。
    4.企业文化
    鞍钢财务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公司企业文
化手册》,对员工行为规范进行规范,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
展鞍钢财务公司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工作。鞍钢
财务公司重视风险文化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开展风险
管理培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
    (二)风险评估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
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
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与政策
    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由董事会、董事会下设
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控部组成。其中:
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
理委员会是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
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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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工作;风险管控部风险管理岗具体负责识别、监控、评估
和报告各类业务风险并接受稽核部稽核岗的独立检查。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预警
管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
度》《合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对目标设定、
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风险评估过程作出了明确
规定,制定了《风险控制手册》,建立健全了鞍钢财务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评估
    现阶段鞍钢财务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操作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鞍钢财务公司根据自身
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其发展战略,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制
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1)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完善的内控手册和
报告报送机制,当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及
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经理报告;
    (2)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强化资金头寸管理,
收集各类资金流动性监测信息,预测未来短期内的资金流动
缺口,建立流动性风险指标预警机制。当流动性指标出现异
常情况时,鞍钢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应对措
施;
    (3)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客户的信用评级指
标体系,有针对性地细化贷款客户类型的信用评级体系,严
格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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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可参考性,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4)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重大事项报告
报送机制,定期开展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建立畅通的信息沟
通与报告体系,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 IT 信息系
统的风险管理。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
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资金结
算管理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存放同业账户管
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资金统一调度管理办法》
《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
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对大额资金的筹措及运用需由业
务部门提出资金需求,经鞍钢财务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表决后方可进行,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
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
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
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
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严格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
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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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和完善了《贷款业务管理制度》《贷
款担保管理制度》《票据贴现业务操作规程》《电子商业汇票
管理制度》等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
批的贷款管理体系。同时,鞍钢财务公司加强对企业信用信
息数据的管理和贷后跟踪管理,制定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
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体系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
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
担责任,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对检查失误、
清收不力承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鞍钢
财务公司制订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对贷款审查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职责及议事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所有信贷
类业务须经贷款审查委员会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后方可执行。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贷档案,
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记录、贷款
合同、保证合同等,并定期进行稽核检查。
    (2)贷后管理
    鞍钢财务公司重视贷后管理,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
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不良贷款
资产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
    鞍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信贷员对借款人建立贷后跟踪档案,对借款人合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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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及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跟踪,每半年形成一份贷后
跟踪报告,内容包括:借款人简介、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
人财务状况及信贷员意见等;信贷部部长对贷后跟踪档案进
行审核;综合员负责贷后跟踪档案的归档工作。对于中长期
贷款,鞍钢财务公司还根据对应项目的建设、生产情况,对
中长期贷款风险分类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3.投资业务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谨慎开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各类管理制度,制
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有价证券
投资操作规程》《交易所市场有价证券投资操作规程》《银行
间市场债券回购操作规程》《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业务风险
控制制度》《新股申购操作规程》《有价证券投资和交易风险
控制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有价证券投资
事项需经鞍钢财务公司风险投资委员会出席会议全体委员
过半数通过方可执行,做到决策审批与投资执行相分离,前
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
    鞍钢财务公司对新增的金融机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制
定了《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金融
机构股权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风险控制制度(试行)》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制度,设立稽核部。稽核工
作在鞍钢财务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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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直接对鞍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
    稽核部对鞍钢财务公司全部经营管理及其有关人员的
经营管理行为实施稽核监督、预防、揭露和纠正,促进提高
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鞍钢财务公司依
法、稳健经营。稽核人员在每年初订立全年的稽核工作计划,
确定稽核目标及本年度的稽核工作重点,并报鞍钢财务公司
董事会批准。年度终了,对全年的稽核工作进行总结、检查
和考核。在稽核过程中,根据稽核项目、内容选择定期稽核、
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等稽核方式,对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被稽核单位和个人及时向鞍钢财务公司审计委员
会汇报,对责任人员按鞍钢财务公司《问责制度》做出处理
或处罚。
    5.信息系统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分析、传递、报
告和使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系统,提高了决策的有效性和及
时性。
    鞍钢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北京九恒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的九恒星集团企业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能满足目前业务
经营、风险管理的需要。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计算机系统
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细则》
等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计算机系统
的监督及相关制度的执行,综合部具体负责计算机系统的运
行与维护工作,对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综合部系统
维护员,每月总结当月的系统运行情况,出具系统月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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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部系统管理人员,提高结算业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计
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鞍钢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鞍钢财务公司较好
的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鞍钢财务公司建
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
的水平;在投资方面,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
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
险。
       三、鞍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18 年,鞍钢财务公司紧紧围绕其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
标,坚持“依托集团、服务客户、控制风险、科学发展”的
经营理念,充分发挥金融职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风
险防范力度,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在稳固原有传统业务盈利
水平的基础上,深挖资本市场潜力,资本市场盈利水平取得
新突破,为鞍钢财务公司良性、持续地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
的基础。
    鞍钢财务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势变化,不断优化
调整传统业务,大力推进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取得了良好
的经营业绩。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鞍钢财务公司资产总
额 236.12 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 39.25 亿元,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11.17 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 170.69 亿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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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 164.87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 144.48 亿元;所有者权益
71.25 亿元。2018 年上半年鞍钢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2
亿元,利润总额 5.11 亿元,税后净利润 3.83 亿元。
    (二)管理情况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鞍钢财务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鞍钢财务公司
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
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鞍钢财务公
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
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711,540÷(2,297,570.75+136,547.57+161,593.75)
    =711,540÷2,595,712.07
    =27.41%,大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余额为 100,000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5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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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余额为 144,465.33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513.79
万元,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20.28%,低于 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为 526,937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513.79 万
元,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为 379.92 万 元 , 资 本 总 额 为
712,513.79 万元,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05% ,
低于 20% 。
    (四)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鞍钢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144.48
亿元。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54 亿元,
占鞍钢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为 3.14%,未超过 30%。
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
生鞍钢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支付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贷款
余额为零。
    综上,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
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在与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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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方面
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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