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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攀钢钒钛: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6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赋
  予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审阅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和提供建议,充分发挥在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现场出席董                   缺席董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张强               9          1         8         0         0否               2
吉利               9          1         8         0         0否               1
严洪               9          1         8         0         0否               1

       报告期内,张强、吉利、严洪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公司其它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
认真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董事会议案材料,秉承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
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上就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补选
非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上就改聘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上就《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18 年经营层及核心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办法》及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上就公司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
(2019-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上就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19-2021
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9-2021 年度)〉》、与鞍钢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及调增
2018 年度钒产品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等关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就计提环保搬迁建设氯化法钛白(一期)工程减值准备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积极与公司管理层
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
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恢复上市相关计划及重点措施、关联
交易、对外投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重大业务发展等重大经营
活动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积极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
的恢复上市进展、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
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
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三)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可能对
投资者产生重大投资影响的信息;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
管理,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
咨询、传达投资者建议和诉求,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
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活动平等、公开。
    (四)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关注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合法召集、召开及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保护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
持平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
行正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五)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情
况,积极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言献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工作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
沟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关注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的公允以及对外担
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公正、客观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学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强   吉利   严洪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