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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攀钢钒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攀钢钒钛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将君                   联系电话:18628107669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超                     联系电话:1345863946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不适用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主要问题: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
                                              公司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昌钢钒”)存在同业竞争。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解决措施:①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实际
                                              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
                                              钢集团”)已于 2016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
                       项   目                            工作内容
                                             产重组期间就解决西昌钢钒与公司的同
                                             业竞争作出相关承诺,其承诺为解决西
                                             昌钢钒与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攀钢集
                                             团、鞍钢集团计划在西昌钢钒的钒产品
                                             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
                                             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
                                             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将西昌
                                             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注入上市公
                                             司,目前上述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②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经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受托对攀钢集团西昌钢
                                             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分公司进行托管经
                                             营,系鞍钢集团与攀钢集团履行避免与
                                             解决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具体措施,符
                                             合公司长远利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4 月 8 日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西昌钢钒钒产品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
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尚需进一步培育。为解决西昌钢钒
与本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鞍钢集团计划在西昌钢钒的钒产
品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将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
加工业务注入本公司。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如鞍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
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事、参与或入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履行中            无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鞍钢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力帮
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如果本公司放弃上述竞争性新业
务机会且鞍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
或分多次向鞍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所拥有的股权、资产
及其他权益。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
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团、攀钢
集团承担。”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不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是              无
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将尽可能地减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少并规范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鞍钢
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
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
益。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
集团、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
集团、攀钢集团承担。”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
①保证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不会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本公
司及子公司,下同)担任经营性职务。
②保证本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
等体系独立于鞍钢集团、攀钢集团。
(2)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②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
(3)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
①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②保证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4)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
①保证鞍钢集团、攀钢集团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
                                                           是            无
不违规干预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②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
并规范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
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本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本公司财务独立
①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②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共
用银行账户。
③保证本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不违
规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
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团、
攀钢集团承担。”
4、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关于保
                                                           是            无
证资金安全的承诺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鞍山钢铁将严格按照证监会、银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为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已与鞍
钢财务公司合并,下同)规范运营创造良好条件,督促本公
司和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制度。
(2)鞍山钢铁保证本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
资金的安全,如本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的资
金发生损失,自损失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鞍山钢铁将予以
足额现金补偿。”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将君                秦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