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 “控股股东”)下属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钢钒”、“交易 对方”)钒制品分公司(以下简称“钒制品分公司”)整体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具体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自攀钢钒钛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19-39)之日前六个月(即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交易日。 二、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钒制品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具体为配偶、父母、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 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 自查范围内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 (一)攀钢钒钛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名字 身份 买卖日期 买入/卖出 变更数量(股) 胡玉凤 攀钢钒钛董事李忠武之配偶 2019-05-15 买入 3,000 张星琼 攀钢钒钛财务部会计室副经理 2019-07-08 买入 100 2019-05-30 买入 20,900 2019-07-04 买入 32,000 2019-07-05 买入 10,000 2019-07-08 买入 10,000 王宇飞 攀钢钒钛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室经理 2019-07-09 买入 10,000 2019-07-10 买入 10,000 2019-07-16 卖出 92,900 2019-07-18 买入 7,100 2019-07-22 买入 15,000 2019-05-27 买入 6,900 2019-05-30 卖出 6,900 攀钢钒钛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室经理 2019-06-26 买入 8,800 徐双双 王宇飞之配偶 2019-06-28 买入 9,000 2019-07-01 卖出 17,800 2019-07-04 买入 18,900 龙军 攀钢集团财务部处长李海波之配偶 2019-05-09 卖出 10,500 针对上述买卖行为,相关人员均出具了书面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1、胡玉凤 “本人的配偶李忠武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配偶李忠武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 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购买攀钢钒 钛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对胡玉凤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李忠武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不知悉配偶胡玉凤购买攀钢钒钛股票事项,本人配 偶胡玉凤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 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其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 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 关联。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 2、张星琼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 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 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3、王宇飞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的证券账户一直由本人配偶徐双双代为管理,本人 证券账户在自查期间内对攀钢钒钛股票的交易行为均由其操作,系其基于对上市 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 被宣布终止,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 攀钢钒钛股票。 本人配偶徐双双已出具相关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 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 票。’” 4、徐双双 “本人配偶王宇飞的证券账户一直由本人代为管理,本人通过本人及配偶王 宇飞的证券账户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主要系本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配偶王宇 飞在知悉本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 息,也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不再以 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 5、龙军 “本人的配偶李海波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配偶李海波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 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卖出攀钢钒 钛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对龙军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李海波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不知悉配偶龙军购买攀钢钒钛股票事项,本人配偶 龙军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 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其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 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 (二)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消息知情人以及上 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其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名字 身份 买卖日期 买入/卖出 变更数量(股) 2019-04-29 买入 16,900 2019-05-24 买入 13,100 2019-07-18 买入 10,000 2019-07-30 买入 30,000 邓强 西昌钢钒副总经理 2019-08-01 买入 87,000 2019-08-07 买入 3,000 2019-08-20 买入 10,000 2019-08-26 卖出 200,000 名字 身份 买卖日期 买入/卖出 变更数量(股) 2019-08-01 买入 65,000 王中钰 西昌钢钒副总经理邓强之配偶 2019-08-26 卖出 85,000 焦世禄 西昌钢钒法务部主任 2019-05-23 买入 100 2019-05-17 买入 2,000 2019-05-23 买入 2,000 2019-07-30 买入 1,700 2019-08-02 买入 2,000 2019-08-06 买入 3,000 谭克建 西昌钢钒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9-08-14 买入 400 2019-08-23 买入 300 2019-08-26 买入 3,000 2019-09-17 买入 1,600 2019-09-23 买入 1,000 2019-09-25 买入 1,000 2019-05-09 买入 10,000 2019-07-04 卖出 10,000 西昌钢钒董事、总经理肖明富之 姜长芹 2019-07-30 买入 10,000 配偶 2019-08-02 买入 16,400 2019-08-06 买入 10,000 西昌钢钒董事、总经理肖明富之 肖逸 2019-07-30 买入 5,900 子 2019-09-20 买入 3,200 周芹 西昌钢钒监事吴谷平之配偶 2019-10-08 卖出 3,000 2019-05-24 买入 29,400 2019-05-27 卖出 29,400 西昌钢钒科技质量部部长龚洪君 关俊丽 2019-05-28 买入 30,100 之配偶 2019-05-29 买入 30,700 2019-05-30 卖出 60,800 西昌钢钒科技质量部主任张玲之 尹志刚 2019-07-10 买入 1,500 配偶 针对上述买卖行为,相关人员均出具书面声明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邓强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配偶王中钰的证券账户一直由本人代为管理,其不 知悉本人通过其股票账户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相关事宜,本人通过本人及配偶王中 钰的证券账户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主要系本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 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易 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及 本人配偶王中钰的证券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卖攀钢钒钛股票均未获得任何投资收 益。本人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 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 本人配偶王中钰已出具相关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 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 票。’” 2、王中钰 “本人证券账户一直由本人配偶邓强代为管理,本人账户在自查期间内对攀 钢钒钛股票的交易行为均由其操作,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 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配偶邓强在知悉本次交 易信息后,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也未向本人 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本人证券账户关于上述股票的买卖未获得任何投资收益。本人承诺: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 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 3、焦世禄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 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 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4、谭克建 “本人在西昌钢钒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党委、工会相关的工作事宜,未实际 参与西昌钢钒具体的生产经营工作。本人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时,未参与本次攀 钢钒钛重大资产重组的论证筹划及框架方案的讨论与拟定,在自查期间买卖攀钢 钒钛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 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同时,本人实际知 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时,已调任鞍钢集团工作,因本人疏忽,未细致核对工作人 员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悉时间。本人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交 易行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 股票,本人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出售上述股票, 并将本次交易收益(若有)交归攀钢钒钛所有。同时,本人于自查期间前买入的 攀钢钒钛股票将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后 6 个月不予卖出。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 查后,认定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本人将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处罚。” 5、姜长芹、肖逸 (1)姜长芹 “本人的配偶肖明富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配偶肖明富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 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买卖攀钢钒 钛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本人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交易行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 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本人将在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出售上述股票,并将本次交易收益(若有) 交归攀钢钒钛所有。同时,本人于自查期间前买入的攀钢钒钛股票将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后 6 个月不予卖出。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后,认定本人在自查期间 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本人将接受有权监管 部门的处罚。” (2)肖逸 “本人的父亲肖明富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父亲肖明富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 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购买攀钢钒 钛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本人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交易行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 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本人将在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出售上述股票,并将本次交易收益(若有) 交归攀钢钒钛所有。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后,认定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攀钢 钒钛股票的行为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本人将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处 罚。” 对姜长芹、肖逸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肖明富出具书面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不知悉配偶姜长芹和儿子肖逸买卖攀钢钒钛股票事 项,本人配偶姜长芹和儿子肖逸买卖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 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其未利用 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 人承诺: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后,认定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攀钢钒 钛股票的行为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本人将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处罚。 本人之配偶姜长芹已出具相关承诺: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交 易行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 股票,本人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出售上述股票, 并将本次交易收益(若有)交归攀钢钒钛所有。同时,本人于自查期间前买入的 攀钢钒钛股票将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后 6 个月不予卖出。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 查后,认定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本人将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处罚。’ 本人之子肖逸已出具相关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 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交易 行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 票,本人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出售上述股票, 并将本次交易收益(若有)交归攀钢钒钛所有。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后,认 定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本 人将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处罚。’” 6、周芹 “本人的配偶吴谷平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配偶吴谷平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 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购买攀钢钒 钛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对周芹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吴谷平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不知悉配偶周芹购买攀钢钒钛股票事项,本人配偶 周芹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 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其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 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 7、关俊丽 “本人的配偶龚洪君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配偶龚洪君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 次交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购买攀钢钒 钛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对关俊丽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龚洪君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不知悉配偶关俊丽购买攀钢钒钛股票事项,本人配 偶关俊丽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 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其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 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 关联。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 8、尹志刚 “本人的配偶张玲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本 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本人的配偶张玲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知情人在知悉本次交 易信息后,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上述购买攀钢钒钛股 票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 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对尹志刚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张玲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不知悉配偶尹志刚购买攀钢钒钛股票事项,本人配 偶尹志刚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票 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其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信息 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交易无任何 关联。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 (三)钒制品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消息知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 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钒制品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上 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名字 身份 买卖日期 买入/卖出 变更数量(股) 名字 身份 买卖日期 买入/卖出 变更数量(股) 2019-04-19 买入 35,900 2019-04-22 买入 88,600 2019-04-22 卖出 35,900 2019-04-22 买入 12,200 2019-04-23 买入 50,000 2019-04-23 卖出 6,300 钒制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之母 2019-04-23 卖出 94,500 王国华 亲 2019-04-24 买入 30,000 2019-04-24 卖出 50,000 2019-04-25 买入 35,100 2019-04-26 卖出 65,100 2019-04-26 买入 200 2019-04-30 卖出 100 2019-05-10 卖出 100 胡军 钒制品分公司财务主管 2019-06-11 卖出 100 熊开伟 钒制品分公司副经理 2019-04-17 卖出 11,200 2019-04-17 卖出 5,600 钒制品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 顾计勇 2019-05-16 买入 2,900 席 2019-05-30 卖出 2,900 针对上述买卖行为,相关人员均出具书面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1、王国华 “本人证券账户一直由本人儿子杨兵代为管理,本人账户在自查期间内对攀 钢钒钛股票的交易行为均由其操作,系其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场股 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本人儿子杨兵在知悉本次交 易信息后,未向本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也未向本人 提出过任何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本人证券账户关于上述股票的买卖未获得任何投资收益。本人承诺: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 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 对王国华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杨兵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母亲王国华的证券账户一直由本人代为管理,其不 知悉本人通过其股票账户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相关事宜,本人通过母亲王国华的证 券账户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主要系本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及二级市 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易的任何 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直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 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票。 本人母亲王国华已出具相关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被宣布终止, 本人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攀钢钒钛股 票。’” 2、胡军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 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 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3、熊开伟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 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 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4、顾计勇 “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 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包括本人亲属)买 卖攀钢钒钛股票的行为。本人购买攀钢钒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及二级市场股票波动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本次交 易的任何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 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四)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和相关内幕消息知情 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除广发证券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和相关内幕消息知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 存在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位(自营)账户买卖攀钢钒钛股票的情况如下: 成交数量 交易日期 账户名称 买入/卖出 股份性质 (股) 2019-06-11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买入 150,00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9-06-13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买入 100,000.00 无限售流通股 融券券源划拨 2019-06-14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250,000.00 无限售流通股 (卖出) 融券券源划拨 2019-08-12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1,400.00 无限售流通股 (买入) 2019-08-13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卖出 1,40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9-08-20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买入 1,200.00 无限售流通股 基金分拆合并 2019-08-21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 1,200.00 无限售流通股 (卖出) 广发证券二十三交易单元(自营)账户属于广发证券部门融券管理策略账户, 属于一篮子交易的量化投资策略账户,该账户投资决策与个股研究、分析无关。 广发证券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交易程序符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涉及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自查结果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取得的相关查询结果,自攀钢钒钛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39)之日前六个月(即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交易日期间内,其他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 本公司筹划本次重组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 围,与相关各方安排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 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重组的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盖章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