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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陵有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6-01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9-02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
召开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国贸”)
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额度在 8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
事项已经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十二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12),及 2019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简称“上海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确保在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期间上
海国贸与上海分行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最高不超过本外币折合 45,000 万元
人民币的债务得到支付和偿还,公司同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上述经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人:保证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进出
口银行上海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
    保证期限: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
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即为在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期间,债务人上海国贸与债权人上海分行订立的具体业务合同。
    保证金额: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
    保证范围:应偿还和支付的债务,包括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利息(包括
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
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上海国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