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公司201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5-03-26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15]0652号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顺发恒业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顺发恒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1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顺发恒业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
不一致。
除了对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
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提供的财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
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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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说明仅供顺发恒业公司为 201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志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峰
报告日期: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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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4年度涉及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业务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存放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27,851,639.74 10,517,780,050.76 10,548,023,886.34 97,607,804.16
二、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87,316,074.00 216,305,648.88 329,566,074.00 174,055,648.88
三、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借款 970,000,000.00 2,870,000,000.00 2,120,000,000.00 1,72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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