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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关于公司201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5-03-26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15]0652号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顺发恒业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顺发恒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1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顺发恒业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

不一致。

    除了对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

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提供的财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

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顺发恒业公司 201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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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专项说明仅供顺发恒业公司为 201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志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峰



                                         报告日期: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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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2014年度涉及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业务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存放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27,851,639.74        10,517,780,050.76     10,548,023,886.34               97,607,804.16



二、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87,316,074.00             216,305,648.88      329,566,074.00               174,055,648.88



三、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借款           970,000,000.00         2,870,000,000.00      2,120,000,000.00             1,72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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