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意见2015-04-2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人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拓展,能够增强公
司市场规模,有利于推动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陈   劲



         周亚力



         唐国华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