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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9-02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5-5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
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信息,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2015 年 9 月 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8 日 9:30~
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9 月 7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 1 号盛世国际写字间 302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5 发行数量
    1.6 募集资金用途
    1.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1.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10 上市地点
    上述事项需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4、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
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
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第一、二和五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第一至五项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
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
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 日(星期三)8 时至 16 时;
    3、登记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 1 号盛世国际写字间 3026 室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180631
       联系传真:0431-81150631
        联 系 人:刘海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事宜具体说
                                      3
   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1;
         2、投票简称:顺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顺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对于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
   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
   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
议案 1                                                                          1.00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1
 1.2      发行方式                                                              1.02

 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3

 1.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04

 1.5      发行数量                                                              1.05

 1.6      募集资金用途                                                          1.06

 1.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07

 1.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1.08

 1.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09

 1.10     上市地点                                                              1.10
议案 2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00


                                           4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确认投票完成。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
月7日15:00至2015年9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
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
功后即可使用。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
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5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
行按当时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 日




                                    6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议案
                              审    议    内       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1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5    发行数量
1.6    募集资金用途
1.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1.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10   上市地点

 2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号: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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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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